前言
“蕃官”一词频繁出现于宋代文献,概指非汉族的官员。蕃官是部落首领,也拥有宋朝授予的武阶官名。宋朝制定了一套蕃官管理办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蕃官体制。蕃官在政治、经济上受到宋朝的支持,在属部中组织乡兵或蕃兵,为宋朝稳定边疆、抗御西夏出兵出力。
在与中央政府的权利互动过程中,在与边境汉族的杂居生活中,蕃官的文化倾向悄然发生变化。目前,学术界对蕃官、蕃兵、蕃部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王曾瑜、顾吉辰、刘建丽、任树民、安国楼等人从蕃兵组织入手,李华瑞、韩小忙等人从蕃部策略俯瞰,杜建录则从属户、蕃部切入,研究内容均涉及蕃官问题。
安国楼就蕃官的除授、承袭、迁转、待遇及其与汉官的关系等问题作了专门研究。近年来,佟建荣、胡旭宁、王道鹏等人也先后发表了一系列有见地的学术作品。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研究多依《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为《长编》)等传世文献开展。
年,陕西省神木市发现一处宋代蕃官的家族墓地,考古部门发掘出一合完整墓志,即《高世忠墓志铭》。这是目前考古发现的北宋时期唯一完整的一合蕃官墓志,该墓志为宋代蕃官研究提供了鲜活的材料。
据志文知,高世忠(—年),字卫臣,麟州俄尔族党项。其第四子高永年是北宋晚期的骁将,《宋史》有传。高世忠先世三代为麟州义军都军主,其本人凭借军功,从无品殿侍逐步迁转至内殿承制兼门祗候。高世忠父祖三代均为义军都军主。“义军”应即麟州义军,史有述及,但并无详细史料。
大体而言,义军属乡兵性质,是宋朝四类军制之一。所谓“乡兵者,选自户籍,或土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防守之兵也”。乡兵由汉、蕃混合编制而成。麟州义军出现的时间,史无明载。
大中祥符二年(年),宋朝“始置横阳、神堂、银城三寨,皆在屈野河东,以衙前为寨将,使蕃汉义军分番守之。又使寨将与缘边酋长分定疆境”。此处出现的“蕃汉义军”应即麟州义军,“横阳寨”即今陕西省神木市店塔镇的横阳城。
高氏家族墓地紧靠麟州古城,西北距横阳城10公里。结合真宗朝宋夏关系的发展看,麟州义军组建的时间不晚于大中祥符二年。“麟州义军都军主”这一职名,说明高世忠家族早已内附宋朝,但“都军主”只是义军的头领,并不是正式官称。高世忠的官职,是在宋夏关系的发展中凭借军功而迁转的。
宋宝元元年(年),元昊建国称帝。为谋求宋朝的承认,他在宋康定元年(年)发起延州战役,于三川口(今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高桥至兰家坪一带)大败宋军。宋朝西北边防局势骤然升温,麟府路也加强防御,严密防范。府州知州折继闵当年五次率兵出界,讨击并塞党项部族,紧张局势可见一斑。
《长编》载,当年六月,因元昊在“河东路伐林木”,宋朝特意于岚石州(今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离石区)沿黄河一带设置都巡检使,防范敌军渡河。岚石州黄河西岸是窟野河、秃尾河、葭芦河、无定河流域,但只有窟野河流域属于宋朝河东路。
据此判断,元昊“伐林木”准备渡河的行动,当在麟州窟野河一带。这应是当年折继闵频繁出界的原因。高世忠首次参战,“从将领讨荡穹庐”,应当与折继闵出塞的军事行动有关。只是他功劳甚微,仅补义军副兵马使——一个低级军职名,可以领取一定的月俸。
宋庆历元年(年)七八月间,元昊率兵直逼麟州、府州地区,包围麟州城和府州城,攻陷丰州城,攻破建宁寨、宁远寨,劫掠沿边党项部族人口和财物。志文所谓“明年,羌人犯边,鼠窃狗盗,日夕不暇,君应卒驱逐,屡战屡胜”,指的正是元昊此次兵围麟府的历史。
麟府二州州城依山阻河,坚固异常。宋军依托有利地形,顽强奋战,坚守待援。俄尔族地近麟州城,应入城避乱。25岁的高世忠在麟州保卫战中战绩平平,再次补义军副兵马使。西夏军撤围后,河东路选募土民为强壮,以时训练,与禁军参用。
高世忠“胆勇知向导”,应募“求索虏情”,成为一名军事情报员。随后,他捕获一名西夏部落的首领,升为本族军使、补副指挥使。“本族军使”应是授予他的在俄尔族中的职名,“副指挥使”应是授予他的在麟州义军中的职名。按照宋朝官制,没有加兼官阶,高世忠依然没有正式入仕。
自庆历和议后,宋夏关系表面平静无事,但双方围绕边界问题展开局部争夺,特别是在田腴利厚的窟野河西岸。宋嘉祐二年(年),宋夏在麟州发生了一次颇有规模的激烈战斗,即“断道墕之战”。
据志文,高世忠曾预报军情并参加了此次战斗。宋夏在麟府的边界,本以唐末五代时期麟州与银州、夏州的界限为基础。李继迁抗宋之前,麟州边境尚西距窟野河七十里至百余里不等(大约在今秃尾河流域),宋朝在河西设有浊轮、军马等寨。
宋咸平时期,河西诸寨尽失,宋朝不得不于窟野河东麟州城南北增设横阳、神堂、银城三寨,沿河防御。宋朝此举无疑是将窟野河以西的土地弃守不顾,西夏人则得以不断东进,持续侵耕窟野河西岸的土田。庆历和议后,双方再次划界。
宋庆历五年(年),麟州知州张继勋请以大中祥符二年所立之境为定,即令西夏退回到秃尾河流域。西夏不愿退出侵耕土地,扬言马足所践即为其土。国相没藏讹庞当政时,公开把窟野河西岸的土地当作私产。
宋将贾逵巡边,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明确奏报。宋嘉祐二年,河东路经略使庞籍决定认真对待西夏侵耕一事,派副手司马光前往核查。西夏以武力威胁,没藏讹庞亲自领兵驻扎在窟野河西岸护耕,但因国内政敌捣乱,没藏讹庞不得不暂时撤兵。司马光到麟州“至河西白草平,数十里无敌迹”。
麟州知州武戡、通判夏倚又在河西筑一小堡。此情此景,给宋朝造成一种敌兵虚弱的假象,宋朝准备在州西二十里左右增置二堡。将志文与《长编》对比发现,高世忠入仕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参加断道墕之战而立军功。
二者记录的断道墕之战基本一致,偶有不合。唯需注意者,高世忠是否即《长编》所记的“诇者”。判定这个问题的困扰在于,二者所记的有关内容清晰度不一。《长编》载,诇者报“敌屯沙黍浪,亘十五里”,信息清晰明了;志文仅以“君先赜见其实,入报郡将武御带”一语带过,内容模糊。
首先,高世忠在断道墕之战的十五年前已经应募为宋军的一名情报员,其身份即“诇者”。战斗中,高世忠“力战愈坚,连中流矢”。战后,“经略庞丞相多君探报之审,以状叙劳,特露囊封,乞赐殿侍、充本族巡检”。此点显示,河东经略司为高世忠请功的原因是他在战前提供了准确情报。
这从本质上反映,高世忠就是《长编》中所记载的“诇者”。其次,志文与《长编》各自记载的情报提供时间是一致的。志文明确记载高世忠汇报西夏军情是在郭恩出兵前;《长编》的记载虽不明晰,但能辨出是在郭恩作出出兵决定到当夜出兵之前。
再次,志文与《长编》各自记载的参战人员与战斗过程大体相符。《长编》记载,参战人员有麟府路军马司管勾将领郭恩,麟州知州武勘,麟府路走马承受、内侍黄道元。此三人,志文记为“郭侯”,“郡守”“武御带”,“黄承受”。
墓志属私家记录,用词多用尊称、官称,避讳称名。郭恩是主将,故称“郭侯”;武勘当时的官衔为“知麟州、六宅使、带御器械”,故称“郡守”“武御带”;“黄承受”者,称姓和官职走马承受。
相形之下,《长编》记载的战斗经过较志文更完整,只是隐去了关键的“诇者”姓名,志文则强调宋军不听高世忠之言而导致了惨败的结果。二者的差异反映的应是私家记载和官方史书记载的出入。断道墕之战后,宋朝追究责任,麟州知州武勘被除名,江州编管;司马光得益于河东路帅庞籍的保护而幸免处罚。
对于高世忠来说,最重要的是庞籍为他奏功,保举他,“乞赐殿侍、充本族巡检”。“殿侍”是一个无品的杂官阶,但高世忠总算在宋朝冗长的武职官系统中排上了队。此外,“本族巡检”这一官职已不同于高世忠的父祖此前依照部族体制而继承的首领,是宋朝正式任命的部族行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