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岚县年度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现将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一)体检对象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不足1:1的按符合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及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体检时间年11月4日
(四)相关要求体检人员按以下要求,于体检当日早8:00医院(县城向阳路)集中报到,9:00以后到场的考生不予安排体检。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证明)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未按规定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考生须自觉遵守山西省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岚县年度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同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预防接种凭证(无预防接种凭证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经体温检测37.3度、健康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的,可参加体检;无法提供的,或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体检。
2.除查验身份及参加需摘除口罩的体检项目外,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备),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行体检。特别注意,参加体检的考生均须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的需事先告知医护人员,经确认后暂缓X光检查。体检须空腹进行,请在受检前12小时禁食、禁水。
4.体检费自理,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5.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6.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医院复检,复检结果即为最终体检结果。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7.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或自动放弃检查项目,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二、考察工作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从资格复审开始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每一个环节形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将于体检结束后进行,届时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岚县年度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岚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联系-
岚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