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省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李东洪,现任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拟任省直单位正厅长级职务。年4月生,山西新绛人,大学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上市处处长,省国资委副主任,临汾市委常委、副市长,省小企业局局长、一级巡视员,年2月任现职。
梁丽萍,女,现任晋城市副市长,民盟省委会副主委、晋城市主委,拟任本科院校正职。年11月生,山西岚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主任,太原理工大学副校长,晋城市副市长,年12月任现职。
师东海,现任太原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拟任本科院校正职。年1月生,山西平遥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年9月任现职。
潘晋孝,现任中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本科院校正职。年12月生,山西万荣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华北工学院数学系党总支书记,中北大学教务处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年10月任现职。
王金胜,现任长治医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拟任本科院校正职。年8月生,山西侯马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9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长治医学院教务处处长,年7月任现职。
高耀东,现任省乡村振兴局计划财务处处长,拟任省直单位副厅长级职务。年10月生,山西柳林人,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扶贫办计划财务处调研员、处长,年5月任现职。
郭明杰,现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处长,拟任省直单位副厅长级职务。年11月生,山西襄汾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12月参加工作,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督查处处长,年6月任现职。
杨向群,女,现任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委法规处处长,拟任省直单位副厅长级职务。年11月生,山西昔阳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委办公室主任、法规处处长,年10月任现职。
孙鹏程,现任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保障中心(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主任(副院长),拟任省属事业单位副厅长级职务。年3月生,山西广灵人,研究生学历,年5月参加工作,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环保物联网云计算管理中心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年12月任现职。
吉育峰,现任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拟任本科院校副职。年2月生,山西阳城人,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党委书记、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年8月任现职。
贾绘泽,现任山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拟任本科院校副职。年5月生,山西襄汾人,研究生学历,年6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年4月任现职。
李保英,现任太原科技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晋城校区党工委副书记,拟任本科院校副职。年5月生,山西代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太原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党办主任、统战部部长,年8月任现职。
石瑛,女,现任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拟任本科院校副职。年8月生,山西晋中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太原师范学院科研处处长,年11月任现职。
田玉明,现任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副院长,拟任本科院校副职。年11月生,山西平定人,研究生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年7月任现职。
安道星,现任山西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教师工作处处长,拟任高职高专院校正职。年5月生,山西平遥人,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工程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主任,年7月任现职。
高莹,现任浑源县委副书记、县长,拟任县(市、区)委书记。年8月生,山西天镇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大同县副县长,大同市旅游局局长、市旅发委主任、市文旅局局长,年3月任现职。
张生明,现任忻州市忻府区委副书记、区长,拟任县(市、区)委书记。年7月生,山西五寨人,研究生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定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定襄县县长,年3月任现职。
薛永琦,现任运城市盐湖区委副书记、区长,拟任县(市、区)委书记。年11月生,山西新绛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年9月参加工作,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河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运城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年2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从年7月5日至年7月9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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