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示

本文转自:太原广播电视台

年11月24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太原市小店区26例、太原市迎泽区9例、太原市杏花岭区10例、太原市万柏林区13例、太原市晋源区8例、太原市清徐县1例;大同市平城区20例、大同市云冈区5例、大同市天镇县1例、大同市灵丘县2例;阳泉市城区10例、阳泉市郊区1例、阳泉市平定县28例;长治市襄垣县2例;晋城市城区1例、晋城市泽州县6例、晋城市高平市27例;朔州市朔城区2例、朔州市应县8例;运城市盐湖区1例;忻州市忻府区3例;临汾市尧都区1例、临汾市襄汾县1例、临汾市霍州市7例;吕梁市离石区1例、吕梁市文水县1例、吕梁市柳林县2例、吕梁市孝义市2例、吕梁市汾阳市9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例(太原市小店区22例、太原市迎泽区15例、太原市杏花岭区44例、太原市尖草坪区1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32例、太原市晋源区6例、太原市阳曲县2例、太原市古交市1例;大同市平城区11例、大同市云冈区8例、大同市云州区1例、大同市阳高县1例、大同市天镇县1例、大同市广灵县1例、大同市灵丘县2例、大同市浑源县1例;阳泉市矿区2例、阳泉市平定县4例;长治市潞州区2例、长治市上党区1例、长治市潞城区1例、长治市壶关县1例;晋城市泽州县7例、晋城市高平市90例;朔州市朔城区67例、朔州市应县22例;晋中市榆次区7例、晋中市左权县2例、晋中市和顺县6例、晋中市昔阳县4例、晋中市寿阳县1例、晋中市太谷区16例、晋中市平遥县1例、晋中市灵石县1例、晋中市介休市10例;运城市盐湖区2例、运城市稷山县1例、运城市绛县3例、运城市垣曲县1例、运城市夏县1例、运城市芮城县1例、运城市永济市3例、运城市河津市1例;忻州市忻府区例、忻州市定襄县6例、忻州市五台县1例、忻州市繁峙县1例、忻州市宁武县8例、忻州市神池县1例、忻州市五寨县2例、忻州市原平市3例;临汾市尧都区3例、临汾市曲沃县2例、临汾市襄汾县1例、临汾市霍州市7例;吕梁市文水县1例、吕梁市兴县6例、吕梁市临县4例、吕梁市岚县1例、吕梁市方山县2例、吕梁市孝义市3例、吕梁市汾阳市1例)。当前我省疫情形势新旧交织严峻复杂,仍处疫情应急处置的关键时期,滚动实现社会面清零任务艰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提示如下。

一、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对象

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二、居家健康监测场所要求

(一)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保持相对独立。

(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三)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一)健康监测。实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

(二)外出限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需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四)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

2.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

3.做好手卫生,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4.尽量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用餐时提倡分餐制。

来源: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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