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原组长张亥生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张亥生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送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亥生同志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张亥生简历
张亥生,男,汉族,年10月生,山西文水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10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任岚县县委书记;年6月,任交城县委书记;年9月,任柳林县委书记;年12月,任省纪委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组长;年10月,任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组长。年12月被免职。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忻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高栋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张高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处理私人费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高栋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张高栋简历
张高栋,男,汉族,年8月生,山西原平市人,本科学历,年10月参加工作,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0月,任忻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市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理;年8月,任忻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年3月,任忻州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年9月,任忻州市政协副主席。年9月退休。
日前,经晋中市委批准,晋中市纪委监委对晋中市市直工委原委员、纪工委原书记呼俊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组织审查。
经查,呼俊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反工作纪律,放任、纵容下属工作人员虚报差旅费,违反规定隐瞒线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贪污公款,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省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呼俊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呼俊敏简历
呼俊敏,男,汉族,山西左权人,研究生学历,年9月出生,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左权县团县委、县人事局、县委组织部、左权县下庄乡、左权县石港口乡工作;年3月任左权县寒王乡党委书记;年6月至年12月待安排;年12月任晋中市粮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年12月任晋中市市直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年9月,被免去市直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系中共晋中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大同市矿区区委原书记刘勇军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刘勇军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勇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程琳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程琳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给他人送礼,用公款处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程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大同市政协副主席杨硕平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杨硕平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本人及配偶家庭房产情况和股票持有情况。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硕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