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在岚县开展吕梁市城市绿化条

7月8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明一行深入我县,就《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县委书记高奇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尹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柏林、郭建明,副县长刘彦文等一同参加调研或座谈会。

会议指出,自《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以来,岚县始终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县城定位为“山水园林县城”,逐步完善了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投资为辅的综合性园林绿化模式,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职能部门配套制度完善,履职尽责,对城区进行了大面积绿化改造,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县城,为下一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打下坚实基础。

张振明充分肯定了我县园林绿化工作取得的成效,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目标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扎实有效推动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要保证财政投入,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依法依规统筹资金投入,加强县城绿化项目建设。要加大规划、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管理实效和能力,促进岚县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美丽宜居岚县建设再上新台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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