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赵岩通讯员刘茜)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对该省吕梁市岚县两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组织考试招生情况进行公开通报,从严规范招生秩序,重申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
据悉,3月27日,岚县新希望学校违规组织名学生到校参加小升初考试,向18名学生每人预收元押金,共计元。3月28日,岚县育才学校违规组织名学生到校参加小升初考试。省、市教育部门接到举报后随即开展实地督办。
经岚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停止岚县新希望学校、岚县育才学校年度初中一年级招生资格、责令解聘校长,吊销校长从业资质。责令岚县新希望学校退还违规所得,并处以最高限5倍罚款。由岚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负责人立案审查。山西省教育厅对岚县教育和科技局、吕梁市教育局给予全省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山西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省定办学标准,4月底前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区域公民办教育结构,重新核定每所民办中小学校的办学规模,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在下达年度招生计划时予以体现。对办学条件不达标、教职工数量不足的学校,对标核减招生计划。对现有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严重不符的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招生。
作者:赵岩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