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处罚款3万元
年1月5日,临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指出聊城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临清市山水嘉园二期项目3#4#5#楼施工中存在未申请建设工程基础验线进行建设。经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该项目于年10月开工建设,年9月工程竣工,建设过程中未申请建设工程基础验线,未取得验线确认书。违反了《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项之规定。
年2月14日,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聊城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临清市供电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被处罚款4万元
近日,国网山东电力公司临清市供电公司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罚款4万元。
国网山东电力公司临清市供电公司35Kv大辛庄变电站建设工程,年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年9月经临清市住建局抽查,该工程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隔离不满足规范要求,抽查结果为不合格。该变电站担负大辛庄街道辖区内的变输电职能,该变电站仍在运行中,未停止使用。
年2月21日,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临清市供电公司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来源:临清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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